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基本知识,2016年9月8日下午,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科研处组织全体成员在1号楼404会议室认真学习和解读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
通过学习,大家明白了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对象与条件、评估组织、评估程序及任务,掌握了指标体系的构成、主要观测点内容和基本要求。在学习中,大家根据文件内容和工作实际,边学边议,重在寻找差距,确定目标。
此次学习讨论会让全体工作人员对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及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