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教学工作及教学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提示如下:
1.教师必备教学文件齐全:必有大纲、教材(或参考书)、教学进度计划、教案、点名册、作业批改记录;上课必带教案、教材、点名册。查到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每次酌情扣0.5-1分。
2.课堂教学秩序差,每次酌情扣0.5-1分(任课教师及班级属系部各扣一半)。
3.授课教师违反课堂教学规范,每次酌情扣0.5-1分。
4.按时上交材料,如:每周一下班前交上周的周报(纸板、电子版),每晚一天扣0.5分。
5.其它内容见《2012年教学督导室考核标准》。
教学督导室
201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