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教师评学是了解学生学习状况的有效途径,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为了促进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质评中心定于5月17日至23日组织开展任课教师的评学活动,承担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各层次教学任务的授课教师均应参与评学。请各系(部、中心)认真组织安排,通知各位老师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评学。具体要求及操作方法如下:
1.教师评学网址:http://172.16.29.31/default2.aspx
2.教师评学步骤:
(1) 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然后点击登陆系统(如忘记密码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科找张晓亮老师重置,电话:51758);
(2) 进入“教学质量评价”菜单,点击“教师评学”;
(3) 逐项点击“评学”按钮,对每个项目进行评估并简要填写“建议与评价”,结束后按右下角“保存按钮,待全部任课班级全部评价完成后按“提交按钮”,即完成整个评学工作;
3.公选课不作评学要求;
4.任课老师如在评学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质评中心冷玉冰老师联系,联系电话:59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