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评学是教学质量监控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强化教学信息的反馈,了解学生学习状况,促进我院学风建设,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我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将于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17日进行,承担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各层次教学任务的授课教师均应参与评学。 请各系(部、中心)认真组织安排,请全体授课教师积极参与,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学。具体要求如下:
1、教师评学表及教师评学标准由质评中心印制统一发放,教师分系部、层次、年级、专业填写,系部集中后按学生所属系部交到相应系部教学秘书处,此项工作12月18日前完成;
2、教师评学统计表由学生所在系部分层次、年级、专业统计装订后,所有材料交质评中心存档,此项工作12月25日前完成。
不明事宜联系质评中心冷老师,电话:59516。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