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促进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学工作安排,质评中心将组织开展任课教师的评学活动。
一、评学范围
所有承担本学期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
二、评学方式
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评学。
三、评学时间
12月12日-16日
四、具体要求及操作方法如下:
1.教师评学网址:http://172.16.29.31/default2.aspx
2.教师评学步骤:
(1) 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然后点击登陆系统,新教师、兼职教师用户名请各单位教学秘书统计后咨询教务处李长峰老师,联系电话51972;
(2) 进入“教学质量评价”菜单,点击“教师评学”;
(3)“评价课程名称”中显示任教课程及任教班级,依据评价内容逐条做相应评价,并简写“建议与评价”,结束后点击右下角“保存”按钮,自动跳转下一任教班级,待全部任教班级全部评价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完成整个评学工作;
3.公选课不作评学要求;
4.任课老师如在评学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质评中心冷玉冰老师联系,联系电话:59516。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