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及时有效掌握教师教学情况,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使评教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现将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6月10日至6月14日。
二、评教主体
所有全日制在校生。
三、评教对象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所有任课教师。
四、评教组织
学生评教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管理,各学院分头组织实施。各学院由分管教学院长、学生管理科长、教学科长、教学秘书和辅导员组成评教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学生按程序进行评教。
五、评教程序
1.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向各学院发布评教通知,对评教过程进行监控。
2.各学院须组织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教工作会议,对全体学生教学信息员进行评教培训,明确评教要求,介绍评教方法,解释评教标准。
3.班级评教由辅导员主持,教学信息员负责将评教要求、操作办法及注意事项准确地告知每一位学生,全班集中进行评教。
六、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网上评教工作,利用班会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学生漏评,确保参评率。
2.认真组织,务求公正。网上评教是每个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客观、公正的打分是学校掌握教师实际教学情况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有力推手。各学院要做好评教工作安排,组织好学生评教的每一个环节。学生须严肃对待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正确行使自己网上评教的权力,将教师教学质量之间的差异如实体现出来,评教结果需有一定的区分度。严禁应付式评价、恶意评价或他人代评,务求评教结果客观公正。
各学院在评教活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质评中心教学质量监控科联系(行政楼902室,内线电话59516)。
附件 1.网上评教操作步骤
2.山东华宇工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量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9年6月10日